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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山上林草多,山下水唱歌。旱地变水田,老表乐呵呵。”
在赣南大地,这样歌唱山乡环保的歌谣又流传开来,不仅在江西,生态保护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多点开花。
习总书记有一句话,老百姓记得清——“环保不能只靠借东风,事在人为。”
1000天来,中央深改组共召开了27次会议,审议了162份重要文件,其中有12个文件涉及环境治理,每一项举措都着眼于守护“青山绿水”。出台史上最严格的环保制度、推出生态补偿机制、设立生态文明试验区……一系列生态保护方案、指导意见陆续发布实施,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。
天蓝了、水清了、地绿了,心也跟着亮了。
群众的意见就是生态工作的镜子,百姓的期待就是生态改善的方向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。“令旗”所指之处,美丽中国正在舒展一个一个愿景,绿色发展开始谱写新的篇章。
设“指明灯”强“加速器”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
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,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,但粗放式的发展方式也让我们在资源方面付出惨痛的代价,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,水土流失、土地沙化、草原退化情况严重;一些地区由于盲目开发、过度开发、无序开发,已经接近或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;大气污染、水污染、土壤污染等呈高发态势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,如果不从现在就把这项工作抓起来,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。”
面对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,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央深改组顺应人民期待,将建设生态文明、推进绿色发展视为关系人民福祉、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。
中央深改组多次会议涉及到生态文明,出台了《环境保护督察方案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》、和《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》等多项方案、意见。这些文件改革措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“指明灯”、“加速器”。
——环境保护督察。中央环保督查组通过查事、察人、罚款、问责等方式,不断传导环保压力,让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社会所期望的“有牙执法”成为现实。
——生态保护补偿机制。让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再是政策的呼吁,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、目标任务以及补偿办法。
——生态文明试验区。以点带面,是生态文明建设落地的“试水区”,有助于将新政策推向全国。
时针拨回到21世纪初,刚刚经历过亚洲金融危机阵痛之后的福建省,有着迎接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的愿景。但当时的福建面临的是更严峻的考验,传统工业发展之下带来的污染、酸雨等问题频发,人均耕地全国最少,自然灾害不断,这些问题都考验着省内的环境承载能力。当地百姓也从过去的“盼温饱”到“盼环保”;过去的“求生存”到“求生态”。
痛定思痛,福建省提出,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,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。
福建率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;率先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;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;挂牌督办300余家环境“问题企业”……
经济要发展,环保要守紧。数据显示,2015年,福建省GDP总量实现2.59万亿元,同比增长9%。全省减排目标全面完成,其中:COD减排3.2%(目标0.5%),氨氮减排4.7%(目标0.5%),氮氧化物减排7.9%(目标1%)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‘两个一百年’奋斗目标的实现,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,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。”
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,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,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才能实现美丽中国。
鞭打慢牛厘清责权
让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
今年1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当庭裁定驳回泰州锦汇公司的再审申请,被告企业被要求赔偿环境修复费用的审判结果维持不变。
锦汇公司曾用改装的船舶,将2万多吨废酸倒入河中,造成严重污染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,一审判决6家企业支付1.6亿多元的索赔金。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当庭裁定,这个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。
近年来,大气污染、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案例层出不穷,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“触目惊心”。
“环境就是民生,青山就是美丽,蓝天也是幸福。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。”